現行的需求側(ce) 響應均是以轉移用電負荷的時段為(wei) 目的,實際上屬於(yu) 價(jia) 格的時序信號的響應,卻沒有對不同位置價(jia) 值信號進行響應,這是需求側(ce) 管理係統性思維的誤區,是由於(yu) 沒有正確理解電力商品價(jia) 值信號的內(nei) 涵,從(cong) 而忽視了電力商品位置價(jia) 值信號的作用,使得“大需求側(ce) 響應"未能全部發揮作用。
大力發展新能源發電是我國構建新型電力係統的重要路徑,近年來新能源發展迅速,裝機規模不斷擴大,為(wei) 我國降低碳排放、加速社會(hui) 經濟綠色轉型作出了巨大貢獻。但是在新能源飛速發展的同時,其固有的出力特性為(wei) 電力係統的供需平衡帶來了一定挑戰,直接體(ti) 現為(wei) 電力市場的出清價(jia) 格出現較大波動,市場出清的價(jia) 格信號不僅(jin) 引導發電側(ce) 調節出力,同樣為(wei) 激發需求側(ce) 響應能力、自發調節用電習(xi) 慣以改善係統平衡做了參考。我國實行“全時空優(you) 化"的電力現貨市場模式,價(jia) 格信號不僅(jin) 包含了時序信號,同樣還包含電力商品的位置價(jia) 值信號,因此我們(men) 談到需求側(ce) 響應,至少“大需求側(ce) 響應"概念不能隻考慮時間信號,隻有完整的價(jia) 格信號才能真正保證需求響應的真實效果,為(wei) 保障電網穩定運行、加快新型電力係統建設保駕護航。
產(chan) 品特性(SHHZHX-8200 衛星授時高壓核相儀(yi) 可靠解決(jue) 了測試者的各種需求)
1、基站在固定地點不間斷地采集信號,並將此信號作為(wei) 定相的基準相位信號,再通過網絡服務器將此基準相位信號發送給手持機,令手持機每次定相都有一個(ge) 統一的參考色標。
2、一套基站可以匹配多台手持機同時進行定相工作。
3、若當前無任何手持機處於(yu) 定相工作狀態,基站會(hui) 自動進入休眠模式,以節約網絡流量及費用。
4、基站可選擇三種通信運營商(移動、聯通、電信)的2G/3G/4G移動網絡。
5、基站具備相角差校準功能,可將當前380V三相相位信號校準到不同電壓等級,一般校準到10kV。
6、手持機和基站均可根據GPS信號強弱自動切換PPS模式和授時模式。
7、手持機在無移動網絡信號時,可先將相位值數據儲(chu) 存,再到有網絡信號的地方與(yu) 基站完成數據交換,進而完成定相工作。
8、所有定相過程的數據交換均由係統自動完成,避免人工操作的失誤。
9、手持機無操作1小時自動關(guan) 機。
10、發射器和手持機均內(nei) 置可充電鋰電池,且電池可拆卸更換,手持機采用9V2A充電器,發射器采用5V1A充電器。
11、手持機具備語音播報功能,能語音提示測量結果和操作步驟;定相時能清晰播報A相或B相或C相。
12、發射器可在5V~220kV電壓範圍內(nei) 工作,電壓低於(yu) 1KV時請將發射器充電孔接地,電壓高於(yu) 220kV時需配置更長的絕緣杆。
13、發射器接觸高壓線時內(nei) 置蜂鳴器響,底部2個(ge) 指示燈交替閃爍。
14、結果判斷(同相、異相)采用*標準,相位差≥30°為(wei) 異相,相位差<30°為(wei) 同相。
技術參數(SHHZHX-8200 衛星授時高壓核相儀(yi) 可靠解決(jue) 了測試者的各種需求)
1、相位差準確度:誤差≤5°。
2、頻率準確度:±0.1Hz。
3、基站供電電源電壓及頻率:AC100V~420V,50Hz。
4、衛星PPS時鍾誤差:≤50ns。
5、發射器適用電壓範圍:5V~220kV。
6、發射器和手持機的大傳(chuan) 輸視距:約100米
7、手持機電池容量:2600mAh。
8、發射器電池容量:350mAh。
9、高壓測量時泄漏電流:<10uA。
10、基站工作時功耗:<0.5W
11、發射器功耗:<0.1W
12、手持機功耗:<0.3W。
13、儲(chu) 存環境:-40℃- +55℃ 濕度≤95%RH。
14、重量:單台手持整機約5.5kg,基站整機約2kg。
15、手持機整機尺寸:長89cm*寬26cm*高11cm。
16、基站整機尺寸:長50cm*寬26cm*高11cm。
需求側(ce) 響應是指當電力批發市場價(jia) 格升高或係統可靠性受威脅時,電力用戶接收到供電方發出的誘導性減少負荷的直接補償(chang) 通知或者電力價(jia) 格上升信號後,改變其固有的習(xi) 慣用電模式,達到減少或者推移某時段的用電負荷而響應電力供應,從(cong) 而保障電網穩定,並抑製電價(jia) 上升的短期行為(wei) 。
我國在20世紀90年代時就曾引入電力需求側(ce) 管理,在當時電力短缺的背景下實行計劃用電,通過對超量用電的企業(ye) 進行“拉閘限電"的行政管理手段實現對需求側(ce) 的管理。在電力工業(ye) 革命之後,我國電力供應緊張形勢得到緩解,需求側(ce) 的管理逐漸轉變為(wei) 自發的“需求側(ce) 響應"。在一係列的實踐和完善之下,我國《電力需求側(ce) 管理辦法》經過2010年、2017年的兩(liang) 次修訂,並在黨(dang) 的20大報告提出“要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(ti) 係,加強能源產(chan) 供儲(chu) 銷體(ti) 係建設,確保能源安全"的要求下,於(yu) 2023年形成最新版的《電力需求側(ce) 管理辦法(2023年版)》。
在國家政策下,各省份也根據各自的電力供應情況出台地方性質的需求響應方案。據不全部統計,全國共有18個(ge) 地區先後出台了電力需求響應補償(chang) 政策,其中江蘇在供需緊張時段可中斷負荷調控電價(jia) 最高為(wei) 15元/千瓦,在響應速度最高還可乘3倍的係數。在浙江需求響應中,用戶少用一度電最高能夠賺取4元,在2022年1月至7月,通過在負荷高峰時段累計實施21次的需求響應,實現補貼約2億(yi) 元,為(wei) 浙江累計降低電網高峰負荷3641萬(wan) 千瓦,相當於(yu) 36台百萬(wan) 機組的發電容量,為(wei) 電網平衡供需、安全穩定運行作出了一定貢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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